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 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
  ( 1) 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 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
  ( 2) 按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划分, 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 3) 按是否利用目标企业自身资产情况来作为并购资金划分, 可以分为杠杆收购与非杠杆收购;
  ( 4) 按目标企业资产转移的方式划分, 可分为承债式并购、无偿划转式并购和承包式并购;
  ( 5) 按并购是否有中介机构参与来划分, 可分为直接收购与间接收购。
   二、企业海外并购的选择:
  一般来说,在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这三种方式中,一半以上的海外并购都是以股票收购的方式完成的, 资产收购次之, 兼并最少。这与这三种并购方式的优缺点以及当前的海外并购形式密切相关。
   1、资产收购
  在资产收购中, 收购方根据自己的需要, 从目标公司购入所需的资产。这样, 收购方可以确定收购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 避免承担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巨额负债。 一方面, 资产收购在海外并购中能为企业寻求必要的战略发展资源。
   2、 股票收购
  股票收购相对简单, 收购方只需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达到相对控股权即可。收购完成后, 目标公司仍然继续存在, 目标公司所享有的专利权等难以确定的有利权利得以继续保留。目标公司的负债仍属于目标公司, 收够方仅以所持的股票比例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债务。股票收购可以使收购方极大地利用目标公司的价值, 拓展国外市场。一国企业要进入另一国市场时, 往往会遇到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该国市场格局早已形成, 或有一定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 很难占据期望的市场份额。但是,采取跨国购并这种形式, 收购方可以很方便地获得当地企业的市场地位。由于股票收购在收购完成后, 目标公司依然存在, 目标公司的品牌、研发力量、研发人员、营销网络、技术专利都可为收购方所用。
   3、兼并
  兼并是帮助企业在短期内实现规模扩大化的有效方式。通过产品品种、数量的增多来增加企业的绝对规模, 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竞争能力, 又可以提高企业的相对规模。
  由于兼并耗资较多, 且承担的风险较大。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采用兼并方式的较少。从国际并购实践上看,也是以跨国收购为主,兼并较少。因为跨国收购的目的和最终结果并不是改变公司或法人的数量, 而仅仅是改变被购并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经营管理关系。且兼并对方的企业, 或完全收购对方企业的做法, 必然引起对方国家和企业的警觉, 增加市场排斥力量。
  其实从上文的分析不难看出,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和一般的并购方式并无差别,只是侧重的方式和比例不同而已,中国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所收购的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分析,选择哪一种方式更为合理。
总结: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一、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1)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并购可以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夫妻说到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子女的抚养费。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但现实中这个子女抚养费的计......


·刑事案国家赔偿数额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国家赔偿数额计算是怎么规定的?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


·撤销权消灭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撤销权消灭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一、撤销权消灭的判决结果是怎么回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虽以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必要,但债权人撤销权非为诉讼法上的权利,而为实体法上的权利。债权人撤销......


·一时性的抗辩权与永久性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一时性的抗辩权与永久性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在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的一方所提主张会造成另一方权益损失,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权行使抗辩的权利。抗辩权的种类繁多,划分标准不......


·上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许多新手在为职工办理五险一金时不知道上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在一般网站上搜的信息也不全面。由于材料准备不齐全导致办理者东奔西跑,直到五险一金办理成功还在稀里糊涂的,通常办理社保卡和......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