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

  关于我国公司的出资形式您都知道,可以有几种形式的出资,但是很多人以为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的形式,并且作为直接出资形式来出现,我们在这里要告诉您不可以直接作为出资形式,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这一问题,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用于出资创办公司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允许集体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公司法》第27条也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作价出资,但《公司法》所指的作为出资方式的土地使用权仅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直接出资创办公司。如果集体组织要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进行有效的投资。但需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0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可以用来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创办企业,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此做法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地流失,如果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联营的,由集体经济组织取得股权,此股权不得向集体以外的任何人转让。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的相关资料,为什么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直接作为出资呢,因为首先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对其只是有使用、占有、收益等权利,并不能作为财产出资,关于这一问题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总结:关于我国公司的出资形式您都知道,可以有几种形式的出资,但是很多人以为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的形式,并且作为直接出资形式来出现,我们在这里要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危害人人都知道,但是每年还是有许多起交通事故再全世界发生,更是伤害了无数的家庭,带来了无数的苦难。既然没有办法避免它,就要处理好它的后续工作。辽宁省就颁布了《辽宁省道路交......


·保险理赔会要求笔迹鉴定吗?
      一、保险理赔会要求笔迹鉴定吗?一般发生理赔和纠纷时会要求验笔迹,所以关于合同上的签名一定要是本人签署,如果以前是代签名的话,建议尽快去保险公司办理更改签名,这样可以避免以后的一些麻烦......


·青海省信用卡诈骗数额为多少构成诈骗
      随着经济水平的上升和网络科技的发达,交易方式的多元化也受到影响。信用卡的问世给很多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福音,同时也给予不法分子的趁机可行,诈骗现象频频出现。就在青海省信用卡诈骗数额也有......


·民事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哪里可以再次申诉吗?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哪里可以再次申诉吗?“一事不再理”是起诉讼的一个重要规则,对于同一事项,法院不会进行第二次审理。但这不表明离婚案件判决之后就绝对不能再起诉了,出现以下情况,您还可......


·医疗过错评残标准,有哪些
      医疗过错评残标准,有哪些赔偿?一、医疗过错评残医疗事故对于构成医疗事故的,不需要单独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由原告一方申......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