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安抗辩权及行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及行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民事权利当中有一种权利叫做抗辩权。可能您对于抗辩权了解的并不是太多。抗辩权分为几个种类,不安抗辩权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不安抗辩权,实际上他是为了切实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很多人想知道不安抗辩权及行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
  
  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
  
  (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它包括三个要素:
  
  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②丧失商业信誉;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④给付特定物
  
  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
  
  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
  
  3、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这里我们给您列举了一下在什么样的范围之内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这些范围,实际上是法律当中已经列明的具体范围。比如说经济状况非常恶化了。还有就是一个企业或者公司,他已经丧失了自己的商业信誉。
  
  
总结:不安抗辩权及行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民事权利当中有一种权利叫做抗辩权。可能您对于抗辩权了解的并不是太多。抗辩权分为几个种类,不安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协议有效吗?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协议有效吗?夫妻财产协议除非另有约定外,应自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起生效。任一方反悔,除非对方同意或有证据证明协议是在受欺诈、胁迫情况下达成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任何第......


·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


·信用卡现金分期还不上要不要坐牢?
      信用卡现金分期还不上要不要坐牢若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且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滞纳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利息是当......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不需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


·复婚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
      复婚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


·因胁迫而结婚 能否算无效婚姻
      因胁迫而结婚能否算无效婚姻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


不安抗辩权及行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