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付款流程

  购房付款流程
  
  1、选择房产
  
  买房的人如果已经获得楼宇和住房的服务,在选择房产的时候要慎重的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在购买的时候可以通过销售人员和广告中了解一些办理分期付款的问题,更要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分期付款的顺利。
  
  2、贷款申请
  
  买房的人在去人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的支持后,应该向银行或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买房者的到款支持规定,准备好相关的法律文件去填报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付款的流程办理已经如上述介绍了,满足了付款买房的条件之后,就可以着手办理了。
  
  很多城市基本上都以期房预售为主,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自己的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
  
  二、购房付款注意事项
  
  购房付款的朋友应把握以下几点:
  
  1、付款建议在购买期房时采用。购房人交付首期款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交付使用时,交齐全部房款,办理产权过户。
  
  2、购买现房付款的情况。建议房屋的交付与房价款支付不同时进行,房屋交付在前,现金支付完毕在后。
  
  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比较,其短处是由于利,因此房款额加在一起会高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
  
  后,建议在开发商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过程照走,只是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只留部分尾款后付清。这样做的好处是,购买方可能用房款督促、制约开发商按约定的时间开发建设项目。
  
  可以知道,在买房之前,需要先选择房产,若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全额房款的,则需要安装流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的请求。继而需要与房地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在买房之后,需要按照流程办理房产证。
  
  
总结:购房付款流程1、选择房产买房的人如果已经获得楼宇和住房的服务,在选择房产的时候要慎重的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在购买的时候可以通过销售人员和广告中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到法院离婚财产怎么办?
      一、到法院离婚财产怎么办?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


·超过诉讼标的查封的处理是怎样的
      超过诉讼标的查封的处理是怎样的超过诉讼标的查封的处理会按照不同的诉讼请求金额来进行计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


·父母健在房产指定继承可以吗
      父母健在房产指定继承可以吗可以指定继承人。指定单方继承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指定遗产的继承人,继承人可以全部子女或者子女中的一个人。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1、公证遗嘱......


购房付款流程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