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民法总则中所规定的一些事项,都是一些比较琐碎的事项。恰恰也正是这些事项,它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比如说财产侵权构成要件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很多老百姓都想知道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民法总则中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一)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2、 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二)停止侵害
  
  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排除妨碍
  
  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
  
  (四)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为或者物件引起的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急事实状态。
  
  (五)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侵害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获得的财产移转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
  
  (六)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适用此种责任形式的条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损害的财产在客观上具有恢复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损害的财产须有恢复原状的必要。
  
  (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响所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人不利后果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是指加害人在其侵害后果所及范围内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曾受损害的状态。消除影响是侵害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则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首先,民法总则当中规定了财产,如果被他人侵权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其次,就还规定了财产侵权的一些构成要件,比如说要造成他人财产上,或者人身上的损害后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就是关于侵权应当承担责任的一些方式。
  
  
总结: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民法总则中所规定的一些事项,都是一些比较琐碎的事项。恰恰也正是这些事项,它关系到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缓刑有规定,缓刑主要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定罪之后暂不执行的一种行为。缓刑主要应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等案件。缓刑的执行和实施都要满足特定条件。缓刑也可以被撤销,那么缓刑的撤销程......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商标所有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当在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日期之日起向前推三年,商标所有人提供的......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承担?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很高,并未居高不下还在上升之中,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双方共同来解决。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在离婚后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再婚期间赚取的财富需要平分,而房产分割时还需......


·存疑不起诉能获得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能获得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


·法院司法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法院司法鉴定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而言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或者每个时候,发生的事件不一样,所以鉴定时间就会不一样。在规定期限内,鉴定人因鉴定中止、终结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完成鉴定的......


·购买车辆划痕险有必要吗
      购买车辆划痕险有必要吗?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物质的要求也在增加。购车就成了很多家庭以及个人的必有的计划之一,甚至大多婚姻都要有车作为标准之一。对于车辆的相关知识你知道多少呢......


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