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在每个诉讼活动当中当事人都需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因为如果过了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话,可能自己的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这就是诉讼时效存在的意义。那么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1、第257条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第258条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关旅客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二)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
  
  (三)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3、第259条有关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第260条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第261条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169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6、第262条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7、第263条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8、第264条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9、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6年。
  
  二、审查租船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对租船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当适用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适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地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法律亦没有约定仲裁地的,适用法院地的法律。
  
  提单中并入条款对提单持有人的效力如何?
  
  答:租船合同条款有效并入提单后,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非托运人)的关系属于提单运输法律关系,而非租船合同法律关系。除非在并入条款中明示,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管辖权条款及法律适用条款并入提单,否则这些条款不能约束非承租人的提单持有人。
  
  因海上事故宣告死亡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答: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申请海事事故宣告死亡的案件由处理海事事故主管机关所在地或者受理相关海事案件的海事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在公海上因意外事故失踪,海事法院亦未受理相关案件的,可以由船舶第一到达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相关船舶第一到达港不在我国境内的,由被申请宣告死亡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被申请宣告死亡人住所地不在海事法院地域管辖范围内的,由地方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使管辖权。
  
  当事人以存在仲裁协议为由对海事法院受理案件提出异议应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答: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一方当事人以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订有有效仲裁协议对法院受理案件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未在该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当事人以存在仲裁协议为由对海事法院受理案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
  
  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答: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清除污染措施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前述损害的责任人设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索赔人就相关油污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向设立基金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关于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时效,它是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的,比如说我国海事海商涉及到货物运输的,他的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是一年,如果涉及到客运运输的。通常情况下就是两年。
  
  
总结: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在每个诉讼活动当中当事人都需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因为如果过了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非法集资的定义金额是多少?
      如今非法集资犯罪猖獗,不少人被骗。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不合法的集资都构成非法集资,按照非法集资的定义,只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认定为非法集资。这样,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就可以立......


·东莞2023闯黄灯会被扣分吗?
      东莞闯黄灯会被扣分吗?东莞闯黄灯不会被扣分,目前根据最新交通法规,闯黄灯不扣分,不罚款。而且根据新交规,如果你是在绿灯最后一秒,黄灯还未亮时过,不算冲黄灯。即使是被认定为闯黄灯,你也......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一)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但并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因素为前提:(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


·一、父母出资买房被儿子赶出门应该如何起诉?
      一、父母出资买房被儿子赶出门应该如何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


·离婚房产给孩子名下应注意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离婚的现象,法治社会中离婚是需要走法律程序,在离婚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房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离婚房......


·自己的遗嘱公证去哪里做
      一,自己的遗嘱公证去哪里做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


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