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重婚。因此 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又不存在禁止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合法成立。禁止结婚的条件包括: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首先最明确的就是我国规定的是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如果不符合这个婚姻条件的话,当然不能够登记结婚。还有就是我国强调的是婚姻自由,所以登记结婚是两个人自由意愿的表达。除此之外还给他介绍了一些不能结婚的条件。
总结: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哪些?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后,股东会享有很多权利,譬如公司资产收益权等。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应该明确,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因各个国家的法律......
·根据《职工工伤休假管理规定》骨折工伤休多长时间假?
根据《职工工伤休假管理规定》骨折工伤休多长时间假?想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在立法上,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在任职期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任务受......
·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手续?(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一、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刑事类型赔偿案件可以延长时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三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
·分公司签合同由谁签字?
分公司签合同由谁签字?由总公司的法人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