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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合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合同是什么意思?和物权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总是会与各种各样的合同打交道,合同主要是用来证明经济关系和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通过合同,我们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维护我们的权益。有网友提问,债权合同是什么意思?和物权合同有什么区别呢?本站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一、债权合同概念
  
  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
  
  二、与物权合同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物权合同是指当事人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物权种类和范围内,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债权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根本法律原则不同。
  
  物权和债权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物权设定奉行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和物权的效力以及物权变动的要件都由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创设新的物权类型,而债权的设定则奉行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物权法定主义包括四项基本内容:
  
  第一,物权种类必须由法律设定,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所谓物权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指的是,当事人不得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其通过合同设定的权利为物权。当事人设定的物权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则不能解释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设定,只能理解为法律禁止当事人设定此种物权。
  
  第二,物权的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约定的物权以及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只能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当事人在交易中所确定的物权的内容必须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来解释,而不能按照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来解释。第三,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自行约定。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优先效力等全部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与法律规定冲突时,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第四,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确定,当事人不能自己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后才能转移所有权。交付和登记是所有权转移的法定公示方法。不经交付和登记,物权的变动不对抗第三人。
  
  债权合同意思自由原则是指民事活动除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外,全部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债权合同的定义,二是债权合同和物权合同的辨析,目的是让您知晓债权合同种债权的概念,以更好的了解债权合同。如果你对于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签订等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本站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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