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手房买卖当中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当中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二、二手房买卖一般有哪些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以下三种类型:(一)卖方违约引起的纠纷。(二)买方违约引起的纠纷。(三)中介引起的纠纷。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实践中,由于购房者对我国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政策不是很了解,很多人在买二手房时会遇到纠纷,且不知该怎么去解决这些纠纷。鉴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在遇到此类纠纷时,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来为您解决问题。
  
  
  
总结:二手房买卖当中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手机短信能做为证据吗
      在各种诉讼案件中,手机短信作为证据越来越常见。那么,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哦。最高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多少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多少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注意事项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劳动争议是指: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一、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


·房子没有网签和备案怎么办?
      房子没有网签和备案怎么办?如果房屋没有进行网签或者备案需要立即与开发商提出签约和备案要求的。那么在购房后也是需要与销售方签订购房合同,为了避免出现一方多卖的情况也是需要提前在房屋......


·去法院交抚养费怎么交?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小孩的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的,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形,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后,有些朋友会选择......


二手房买卖当中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