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然后向法院进行起诉,而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制度,起诉离婚理由女方有哪些?而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哪些阶段了,在诉说离婚时的证据收集需要注意哪些了?这些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1、起诉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2、法院诉讼离婚特点有哪些?
  
  立案后,一次性解决财产、孩子及子女抚养费问题,依法裁决。
  
  (1)法院办理离婚的优点:
  
  a、夫妻共有财产依法分割;
  
  b、孩子出生未满一年,女方不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c、原告可在起诉时要求被告给付一定数目的子女抚养费,标准为被告工资收入的20%-30%.如被告无工作,可以由原告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数目。
  
  (2)法院办理离婚的缺点: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诉讼时间较长。
  
  3、法院办理离婚需要经过哪些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由以上资料可以得知,起诉离婚理由女方有很多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原因都可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会经过两个阶段,而诉讼离婚会因为程序漫长,而导致诉讼时间漫长,如果双方能够在和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尽量不要采用诉讼离婚,而一旦诉讼离婚判决后,双方不能够申请重申,可以关于财产和子女问题申请再审。
  
  
总结: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然后向法院进行起诉,而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制度,起诉离婚理由女方有哪些?而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哪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签定劳动合同有什么用
      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


·一、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1、轻微事故5日内;2、一般事故15日内;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商品房建立在国有土地上,有70年的产权,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就是70年。像商业用地的话,期限更短,才40年。这里就有很多业......


·伤残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吗?
      伤残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吗?不一样,伤残生活补助性质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性质一样,都是对收入减少的赔偿,只是后来考虑到适用人均年消费水平来计算生活费为标准计算的残疾......


·破坏公共设施犯罪吗
      破坏公共设施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的处罚标准为:1、如果行为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并且破坏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


·我国的公司法能否以技术出资?
      我们您都知道,要注册成立一个公司就会涉及到资金问题,很多企业都是找的股东,让股东出资,有的股东是用金钱出资,有的是用技术出资,还有的是以权利出资,那么问题来了,我国的公司法能否以技......


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