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只能作为调解的参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工伤职工要防止用人单位以司法鉴定为借口拖延时间。
  
  二、合肥工伤鉴定应如何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工伤鉴定。受理部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包括
  
  1、填写完整的《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被鉴定人原始及近期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一寸近照2张。?
  
  6、复查鉴定者需提交初次鉴定结论的原件。
  
  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可申请工伤鉴定。
  
  三、工伤鉴定包含哪些范围?
  
  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工伤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现有伤残与工伤关系的确认;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其他法定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合肥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一般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首次劳动能力鉴定费(鉴定费和检查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这里我们给您介绍了一下合肥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在合肥只有一家法律所规定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具体地址也给您说明了一下。其次就是关于工伤鉴定他的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以及鉴定的范围。
  
  
总结: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喝酒不开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我们生活当中经常听到的一句劝诫。不管对于司机来讲还是对于路上的其他行人和机动车来讲,喝酒开车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醉酒驾驶已经在中国入刑。在国家的大力打击之下......


·卖假药100万判多久
      视情况而定。看涉案的金额和导致的后果,一般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遗弃致人死亡算不算故意杀人
      对于负有抚养、扶养义务的人,要是没有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遗弃年幼、年老、患病,并且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那么造成他人死亡的,此时是否构成故意杀人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个问题,下......


·一审法院民事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改变吗?
      一审法院民事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改变吗?起诉后诉讼标的不允许改变。所谓“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曲港高速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让当地经济在交通便利、发达的便利条件下可以自主地实现经济间的快速、高效的流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要面对的是,建设曲港高速就必须大规模的征收公民原先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具体该罪名的立案标......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