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赣州市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国家因为开发项目建设而需要向个人或集体征用土地时,需要向征用土地的使用者支付赔偿一定的赔偿金。但是各个地区的赔偿金额各不相同,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赣州市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的土地有五类:一类土地:嘉定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755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305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64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8151元/亩。二类土地:嘉定镇(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小江镇、铁石口镇、大塘埠镇。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7297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7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8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3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元/亩。三类土地:西牛镇、小河镇、正平镇、大阿镇。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5929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929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072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57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185元/亩。四类土地:安西镇、新田镇、大桥镇、古陂镇。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3559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559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484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74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711元/亩。五类土地:油山镇、虎山乡、崇仙乡、万隆乡。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1734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1734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1261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106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346元/亩。以上就是赣州市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介绍。从中可以看出,赣州市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有五类,其中一类土地赔偿标准最高,五类土地赔偿标准最低,被征地的个人或集体必须了解和明读赔偿协议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国家因为开发项目建设而需要向个人或集体征用土地时,需要向征用土地的使用者支付赔偿一定的赔偿金。但是各个地区的赔偿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朋友借钱了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到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起诉时要注意的以下几点:1.要看借条上是否有注明还款日期,如果还款......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包含期限日期当天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我们可以明确得知,民事诉讼举证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么,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什么?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包含期限日期当天吗?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


·索道运输损害有哪些
      索道运输损害有哪些相关规定索道运输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它是通过缆车进行空中运输的一种方式。索道运输不仅可以运送乘客也可以运输货物。目前索道在我国主要以旅游和便利的交通为主,那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有哪些材料?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有哪些材料?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有哪些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流转时)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指村民与......


·
      一,市民的回迁房算不算首套房回迁房不算首套房的,回迁安置房不属于典型的商品房,不算首套房。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


·202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什么?
      202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什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个税缴纳标准: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


赣州市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