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和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分为两类,即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规定,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刑法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一)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刑法第17条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4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从宽处罚年龄阶段。此外,《刑法》第17条第4款还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即辨认自己行为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并加以控制的能力。
确认一个人为无责任能力,有两个标准:一是他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是处于精神病状态;二是由于这种病症使他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前者为医学标准,后者为心理学标准。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构成无责任能力。这里的精神病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包括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等,也包括痴呆症、夜游症、病理性醉酒和一时的精神错乱等等。
从心理学角度讲,某人缺乏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意识和意志。一切精神正常的人,对于自己实施的如杀人、伤害等行为都有辨认和控制的能力。但对精神病人来讲则不然,他们缺乏这种能力。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外,还存在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这就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即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是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特殊身份
《刑法》规定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犯罪的自然人主体叫一般主体,还要附加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的叫特殊主体。这里的特殊身份指的是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身份,如男女性别、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人员、证人、辩护人、代理人、中介人员等,在刑法规定中把特殊身份作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特殊身份便是主体的必要要件。
还有的刑法条文中规定把特殊身份作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条件的,也是身份犯。
在认定自然人犯罪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行为人的年龄外,同时也要看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年龄方面,一般犯罪要求行为人已满16周岁,而要是特殊犯罪的话,则年龄要求会降低,只要达到14周岁进行了。要是你对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和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分为两类,即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个人纯手写的合同有效吗?
个人纯手写的合同有效吗?个人纯手写的合同有效。手写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等的情况下就会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
·何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何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
·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的适用是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主要是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量刑情节较轻的罪犯。那么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很多人对这方面并不是太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
·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
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1.这是最为关键的部分目击证人,作为目睹了整个事件发生过程的人,对于事件的还原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必须要目击证人,通过当场叙述或者是电话录......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的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
·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要求
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要求一、股东持有的股份应依法转让二、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原股东无优先受让权,无须股东大会批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劵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