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有罪吗?

  寻衅滋事是一种情节恶劣,破环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详细作出了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处罚。但是,您可能不禁会问,那要是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有罪吗?接下来,就让我们带领您来解开这个疑问。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有罪吗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只要是在场参与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条链接:司法机关对于办理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只要你在场参与了的在场参与了的依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请您严厉杜绝这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不要因为一时兴起,就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当担负的责任。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寻衅滋事是一种情节恶劣,破环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详细作出了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处罚。但是,您可能不禁会问,那要是寻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虽然说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经营体系,在某些程度上可能不
      虽然说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经营体系,在某些程度上可能不如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但是自从改革开放以后,其实现如今我国也在不断的摸爬滚打当中,找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金融市场......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我们知道如果公司破产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破产清算律师就行破产管理。但是并不是所有律师就可以承担企业破产清算......


·机打借条签字是否有效?
      机打借条签字是否有效?机打借条显然是有效的,但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用电脑打印的借条,让借款人签字,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如何解决公司恶意拖欠货款的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恶意拖欠货款的问题一、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


·关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即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合作的关系,会进行公司转让,公司转让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形式上的变更,比如说住所,经营范围或者法人代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变更的,当然这也会影......


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有罪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