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抚养费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离婚后如果不要孩子的话就必须负担相应的抚养费,而不能不给。在孩子成年之前,这笔抚养费需要由不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承担,这是为人父母不能逃避的责任,离婚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因此更应谨慎。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一、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1、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范畴。主要是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和行政处罚用的。根据条例:鉴定机构是医学会。第一次......
·哪些是非法集资的特征,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如今很多老百姓有一定积蓄后,都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实现财产的增值保值。而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这种心态,以投资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对于老百姓来说,有必要学习下识别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在......
·缓刑处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中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GDP的迅速翻倍,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法律所占据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缓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刑罚方式,但是关于缓刑的相关知识,可能会有很多人......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人民自己可以就自己的自身发展,以及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对土地进行相应的使用。但是能够依法的使用土地,需要当事人去相关的法律机关进行土地使用证申请办理,待......
·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效商标可以加盟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效商标可以加盟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效商标是不可以加盟的,加盟商标不合法被撤销能要回加盟费及要求赔偿损失。新《商标法》实施后,上述涉及通用名称的两种情形有不同的程序选择......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