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
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二、劳动合同的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其实可以参考单位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来确定,当然不存在集体合同的,就要进行同工同酬,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过也有的单位想要通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这样的做法显然不行,甚至还会因为违法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总结: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辞了职,还是法定代表人该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
·公司拖欠货款500万
公司拖欠货款500万欠款类纠纷简介欠款的成因很多,法律实践中因各种合同形成欠款的纠纷都有,近年来以买卖合同、工程类合同、民间借贷、承揽合同为最多。许多公司深陷欠款泥潭,使主营业务严......
·结婚的时候都想要有自己的婚房,而此时自然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出租
结婚的时候都想要有自己的婚房,而此时自然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出租房里面结婚,因此就会涉及到婚前购买房子的问题。此时无论是一方购买还是双方购买,这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男女在结婚前买......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
·离婚房产如何估价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很多家庭里面,房产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房产的争夺。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年之前购买的房产可能现在的价值又不一样了,因此离婚分割房产之前需要先进行估价......
·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
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一、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4、......
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