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大环境下,为了生存为了赚钱养活家,我们通常会想到做一切正规的非违规的工作。就比如说,我们没有特别擅长的技能,同时也没有找到正经的合适工作,可以选择做个小买卖。如果市场良好,会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大型的公司。进而就会涉及到很多财务问题。那么,我们在此就为您解答一个问题: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
  与托收承付的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的范围不同: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只适用于异地的款项结算,并且办理计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而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而且适用各种款项的结算,即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2)办理的程序不同:相对来说,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简便些。下,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再向银行承付款项。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3)结算方式不同: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有关“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的具体情况。当我们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之后,公司的正常运营自然会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理所当然的就是我们自己需要经营的事情了。那么,我们个人认为了解以上的关于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也是很有必要的。
  
  
  
总结: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大环境下,为了生存为了赚钱养活家,我们通常会想到做一切正规的非违规的工作。就比如说,我们没有特别擅长的技能,同时也没有找到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1、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2023广西宾阳古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无论是在任何地方,若国家机关有需要,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将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知识,可以知道,任何地区在征收土地之后,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人员伤亡的是怎么处理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人员伤亡的是怎么处理的?(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


·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流程最新方法是什么?
      申请退税流程如果纳税人对自己的纳税申报情况确认无误的,并且希望获得退税金额的,纳税人可以点击页面上的申请退税按钮,接下来就会让你选择接受退税的银行账户,如果在之前已经采集了银行卡的......


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