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

  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
  
  1、买方看房;
  
  2、买方进行产权调查;
  
  3、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买方交付立约定金;
  
  4、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5、买方交付首期房款或履约定金;
  
  6、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转按揭合同;
  
  7、卖方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8、卖方注销;
  
  9、买方申请公积金、商业贷款;
  
  10、买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合同、商业贷款及抵押合同
  
  11、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并取得收件收据;
  
  12、买方支付二期房款(视合同约定);
  
  13、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具体时间可在合同中约定);
  
  14、银行放款(具体时间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由买方通知银行);
  
  15、买方领取方地产权证;
  
  16、买方支付末期房款(视合同约定)。
  
  二、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陷阱
  
  1、二手房交易中,产权状况陷阱。
  
  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签订前,应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房屋不能转让,则可能给购房人造成很大的损失。
  
  2、二手房交易中,房屋类型陷阱。
  
  定金协议签订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并根据产权证等记载确定房屋类型。避免实际交易时才发现由于尚未取得产权证而不具备交易条件,或所购房屋类型不符合购房人需要而造成损失。
  
  3、二手房交易中,合同签订人陷阱。
  
  根据产权证确定产权人,若部分产权人或由非产权人签订合同,应要求其提供未到场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否则若未到场产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委托主张合同未成立,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即由于合同未 成立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举证责任在购房人。
  
  4、二手房交易中,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买卖合同应对付款流程及交易中各项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约定。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或付款时间与过户时间等的先后顺序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二手房交易应该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和警惕,它警示我们,买房子要多走一走问一问,多去几家中介公司看一看,是没什么坏处。当然,如果您担心被房产中介骗的话,那么您也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帮您参谋参谋。
  
  
总结: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1、买方看房;2、买方进行产权调查;3、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买方交付立约定金;4、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土地使用权费计算依据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


·一、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


·法律条文中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分别是指什么?
      法律条文中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分别是指什么?法律条文中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分别是指什么?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什么是企业债券发行章程
      什么是企业债券发行章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章程: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二)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没交保险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交保险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没交保险不是可以随时辞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


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