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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侵权直接财产损失是怎么计算的

  现在传媒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的惨烈的,这些传媒公司和我国文化界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随着某种程度上大众审美观和对传媒的要求不断的有所提高,所以有些传媒公司也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价值,在操作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侵犯其他传媒公司的产权。那么对于被侵权的传媒公司来说,肯定就要知道传媒侵权直接财产损失是怎么计算的?
  一、传媒侵权直接财产损失是怎么计算的?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人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二、侵权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权损害赔偿是适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任何一种侵权行为都难免要承担支付金钱或实物的赔偿,认定赔偿是需要遵守基本的原则的,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三、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应为四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2、无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应为三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具备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认定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是无过错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本质特征。在侵权案件当中的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所以传媒侵权直接财产损失通常情况下都是折价来计算的,并且在传媒侵权的这些民事纠纷当中,除了直接财产损失以外,对传媒公司造成的间接损失也是由被侵权方来承担的.侵权被判定的情况下,财产损失和适当的惩罚这些法律措施都是同时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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