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

  债权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个方面。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施可能难以正常实行,也会使私力救济措施的作用受到影响。那作为债权人,对于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呢?换句话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1、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承认债务(权)。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但在实践中,承认的方式常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单上签章和为原债务提供担保。对前两种方式,我国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肯认,而对后一种方式,我国则缺少相应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对债务(权)的承认,只是以原债权债务的内容为基础的新的债的关系产生,从理论上讲,这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原债务(权)诉讼时效的恢复或中断、中止及延长。部分承认债务(权)亦如此。3、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抵销分法定的和合意的两种。对合意抵销,虽是双方行为,但须协商一致,这已含有债务人“自愿”的因素,因此,债务人以“过时效”之债务抵销对方债务的,发生自愿履行的效果。由于法定抵销为单方行为,抵销的意思表示可由任何一方作出,所以对“过时效”之债权(务)的抵销,在不同主体间的效力(果)是有区别的。如债务人以其“过时效”之债务抵销对方“未过时效”之债务的,发生自愿履行的效力。至于对方是否同意,则在所不问。另外,如两个债权(务)均“已过时效”的,则任何一方主张抵销的,都不会产生抵销的效力,但如双方合意抵销的,可产生抵销的效力。
  二、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2年,不予保护。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不少人在碍于面子,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而未能及时讨债,并因此过了诉讼时效。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仅凭自己的能力去讨债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当您遇到前述情况时,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总结:债权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个方面。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征地程序暂行办法有哪些?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程序暂行办法有哪些?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征地程序(一)报批前程序1、征地告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用,谁来承担鉴定费用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用。这其实是与事故的处理有直接联系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有什么内容?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有什么内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姓名)乙方(受赠方):________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物的......


·安徽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现如今,不管是工厂上班的还是在家务农的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五险一金了。只要是在公司上班,签订的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一般情况下五险一金都是在工资里扣的。在安徽省......


·如何杜绝食品安全问题
      如何杜绝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最让人困扰的问题之一,每年的315都会报道很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但是好像整治食品安全大多都只能依靠曝光了,这样是无法彻底的根治食品安全问题的,......


·具体解析:
      具体解析:首先,就继承来说,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不影响两个儿子继承权的平等性,两个儿子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


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