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债务人死亡要向谁追债

  法律上说,死亡是一个事件,因为死亡具有不可预测性,同样借了他人钱款的债务人的死亡也具有不可预测性,因此,生活中,债务人死亡时债权人不知该向谁讨债的情形偶有发生。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死亡要向谁追债,换句话说,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谁偿还呢?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当债务人死亡要向谁追债
  1、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即便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2、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2)只有遗嘱和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谁偿还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当债务人死亡要想谁追债”以及“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谁偿还”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时,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属于家庭债务,那么即使债务人死亡,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其家人主张债权。鉴于生活中的债务纠纷五花八门,许多时候都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此若是您遇到了此类纠纷,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总结:法律上说,死亡是一个事件,因为死亡具有不可预测性,同样借了他人钱款的债务人的死亡也具有不可预测性,因此,生活中,债务人死亡时债权人不知该向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生产和建设。企业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后,会发现上面会记载土地情......


·外地买车本地上牌的程序是什么?
      外地买车本地上牌的程序是什么?1.在你选好的城市4S店买好车。2.要一张临时牌照,这个可以向经销商索要,自备用,但一定要注意临牌的日期。3.在出发前提前和所在地的保险公司联系好,把你所购车的......


·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
      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一、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答案是不能。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


·公司注册资金是不是每年都要验
      公司注册资金是不是每年都要验一、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每年都要验资自3月开始,全国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工商局已经不需要验资报告,换句话说,工商局已经不再规定你缴纳期限,自己约定。二......


·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


当债务人死亡要向谁追债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