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票开具有新规定了吗?

  发票的开具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基于对于商品,税收,房产等不动产的产权变更,交易记录进行核算或者管理而由国家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可以有纳税人或者付款方向收款方给予。发票的开具过程必须合规合法,这样才能体现出经济活动中的信用问题,和资金流向,否则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近年来,国家对发票开具有新规,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实施,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做出明确规定。
  企业作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增加纳税人识别号,是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与以前的机打普通发票相比,新推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票面上增加了税率和税额,还有密码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票面上还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这里所说的纳税人识别号指的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二、如何辨别发票真伪?
  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和验证码点击查验,如果一致就会出来发票的详细信息;如果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在查验结果中就会显示“作废”;如果输入资料错误,就会显示不一致;如果是假发票就会显示查无此票。销售方在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控税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进行开票,如果数据内容与交易内容不相符将无法查询发票信息。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项措施对于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办税的事项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新规主要是针对企业单位,对个人开具发票并没有什么影响,个人在开具发票时也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任何个人信息资料。
  三、发票内容必须如实填报
  除提供“税号”外,“如实填报发票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此前,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为防范这一现象,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网上购买图书只能开图书的发票,如果一个订单里既有图书也有日用品,系统会分别开具两张发票。品名必须如实,意味着如果是单位明确不给报销的品类,购买人就无法擅自篡改,意在封堵靠修改发票内容来增加报销额的行为。这些新规总体上还是针对一些发票开具的乱象而提出的,而且提出了税号这个新概念,这样使得纳税人的操作更加方便,也使得销售方能够得到纳税人的识别号和统一的信用代码,这样做的效果最重要的便是能够增加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所以,发票开具有新规,而这个新规,是积极的。
  
  
  
总结:发票的开具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基于对于商品,税收,房产等不动产的产权变更,交易记录进行核算或者管理而由国家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在一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年龄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只有具备了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即成为劳动者,而这其中对劳动者的年龄就作出了要求。那么您知道多大年龄为童工吗?童工与未成年工是不同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


·企业注册资本金增资工作步骤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金增资工作步骤是什么?一、企业注册资本金增资工作步骤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


·集资诈骗罪特点是什么?
      现代社会,有一部分的人不务正业,总是进行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有时候甚至进行诈骗,这在各大城市都是经常发生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集资诈骗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多人不太了解。那么,......


·月工资收入标准
      月工资收入标准月工资收入标准是确定子女抚养费支付多少的主要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


发票开具有新规定了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