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无效会怎么样?
经济合同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有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借款合同等等,是基于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合同。不过,如果经济合同无效会怎么样呢?而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如何避免签了无效的经济合同?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描述。
一、经济合同无效会怎么样
(一)无效经济合同的种类无效经济合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不涉及违法行为的无效经济合同。第二类,涉及一般违法行为,虽然需要给予经济制裁,但当事人没有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无需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无效经济合同。第三类,有严重违法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以至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无效经济合同。由于无效经济合同的种类不同,所以,处理方法也不完全相同。(二)无效经济合同的处理方法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不同种类的无效经济合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对于不涉及违法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造成的无效经济合同,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返还、赔偿、追缴财产的方法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经济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以后,有过错的当事人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如果有过错的一方依据无效经济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将原物返还给对方;如果标的物已不存在或者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再返还时,有过错一方当事人可用赔偿损失的方法抵偿。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交出应退还的财物。(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造成经济合同无效,并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过错是一方造成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无效合同是双方的过错引起的,则应按照责任的大小、主次、轻重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济合同法(3)追缴财产追缴财产是指对当事人故意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采取的惩罚手段。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则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非故意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应予追缴,收归国库所有。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以上三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2、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无效经济合同,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如何避免签了无效的经济合同
无效经济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无效经济合同不仅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而且,还要受到国家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因此,当事人应防止和避免签订无效的经济合同,怎样才能防止和避免签订无效经济合同呢?当事人应注意:(一)主体要合法。签订经济合同,不仅自身主体要合格,而且要注意审查对方的主体,看是否属于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主体范围,只有双方都具有合格的主体,才具有签约资格。(二)内容要合法。经济合同从标的到合项条款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只有合法才受法律保护。(三)程序要合法,手续要完备。签订经济合同应严格遵守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各种证明材料应齐全完备,如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规定鉴证的,应履行鉴证程序,规定审批应履行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完毕双方当事人应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四)形式要合法。不能及时清结的,应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凡国家和省已有统一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此外,文字表述要准确,不准确同样可以导致某些条款无效,如对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不明的、表述不清的,属无效。只要当事人注意把握好以上各个问题,就能防止和避免无效经济合同的发生。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在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少不了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您要注意对各方面的事项进行审核,并遵循一定的程序来订立经济合同,以避免经济合同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而给您带来的损害。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如果您不确定该经济合同是否会生效,建议您咨询合同法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总结:经济合同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有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借款合同等等,是基于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合同。不过,如果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是严令禁止在饮酒后驾车的。而有的情况下,饮酒后虽然也驾驶了车辆,但此时驾驶的是从别人哪里借来的车。此时,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
·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一直是人们在热议的话题,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
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一直是人们在热议的话题,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关系都没有一个定论,也有的人认为他们虽然存在着联系但是有很多的不同之处,其实我们的认识可能是存在问题的,那具......
·鹤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鹤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进行征地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征地需要给予......
·医疗事故鉴定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内容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内容有哪些?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租地盖厂房被国家征收怎么赔偿?
租地盖厂房被国家征收怎么赔偿?众所周知,拆迁在现在生活中已经成为了国家土地规划建设中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但是企业拆迁不可避免的会对其经营带来一定影响,那么您是否知道企业在经营建设......
·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固然很重要,但是在离婚判决的时候,法官考虑的因素和参照的法条是非常多的,不会仅仅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草率的对房屋的产权作出判决。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肯定没有考虑的太多......
经济合同无效会怎么样?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