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
除恃强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响相邻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予调整外,一般应维持争议前的使用状况。原使用部位较大的承租人承租权转让、交换等迁出的,出租人可适当调整合用部位的使用。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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