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

  主犯是在犯罪行为中直接实施、起主要作用、直接实施犯罪的是主犯,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既然行为不同,所定的罪也不同。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在已经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情况下,一般要等主犯归案后才判刑,若是主犯持续一年都没抓到,会把现有的罪犯判刑。以下是主犯、从犯处罚资料:
  
  一、刑事诉讼法审理时间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主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三、从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 27条第 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 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 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 但也不是说, 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 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 情节 (例如自首 ) , 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 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 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 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胁从犯如何处罚
  
  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 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 从客观上说胁从 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 刑法第 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我们首先要科学地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一般来说, 胁从犯的犯罪情节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被胁迫的程度
  
  因为被胁迫的程度与其意志自由程度是成反比例的, 当然也与其行 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反比例。被胁迫的程度轻,说明他参加犯罪的自觉自愿程度大一些。 相应地来说,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也要严重一些,反之亦然。
  
  2、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 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 因此, 在 查明胁从犯的上述两个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教唆犯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 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 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 18周岁的人,思想 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 于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 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 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 果没有发生。 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 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 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 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主犯罪行较重,从犯罪行较轻还会分为几种不同类型。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检察院工作人员人工办理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对于已经逮捕且证据确凿犯罪者的审理时间是有限制的,一般会在数个月内宣判。案情复杂带有主从犯的,到一定时间会先审理从犯。作为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异议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总结:主犯是在犯罪行为中直接实施、起主要作用、直接实施犯罪的是主犯,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既然行为不同,所定的罪也不同。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长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长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资料?房屋他项权利证是表示房屋贷款人和银行同时对贷款房屋有各自的权利,其中贷款人不能对该房屋实施买卖等违规行为,也无法过户,这样一来房屋就不能转卖给他......


·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房产可以吗?
      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房产是可以的,继承房产对于亲属证明是很重要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


·2023侵占罪的特征是什么
      侵占罪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2、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


·根据法律规定设计师职务作品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设计师职务作品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设计师职务作品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设计师职务作品通常情况下都是属于单位所拥有这样的一种著作权,因为确实是属于职务作品利用工作的一......


·一般工伤认定书好久下来?
      在接到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同时还要书面下发工伤书给当事人。而对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人来讲,此时也就比较关系究竟工伤认定书好久下来。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


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