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很多人因为一些问题而离婚

  现在很多人因为一些问题而离婚,而离婚之后未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很多人不顾自己的孩子,而不支付给对方抚养费,还躲起来,那么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1.起诉可以通过公告缺席判决方式判下来,后期申请强制执行。2.诉讼过程中一方缺席的,不影响案件的进行。原告缺席的,法院有权裁定按照原告撤诉处理。被告缺席的,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事实缺席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有以下两个方法。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对于未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无论是在法律还是在道德上都是要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可以将未抚养起诉到法庭,如果对方仍然未到场的话,法院将会强制执行,会上法院黑名单甚至进行到网络通缉之一步。
  
  
  
总结:现在很多人因为一些问题而离婚,而离婚之后未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很多人不顾自己的孩子,而不支付给对方抚养费,还躲起来,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夫妻属于共同财产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属于共同财产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


·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法律上,有一种不举证不追究的默认共识。当然,这主要针对是民法,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我国的检察院就有职责提起诉讼。而任何人要打官司,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证据。一切看证据事实说话,这是......


·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签订离婚协议抚养费能改吗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都是由离婚夫妻协商之后确定的,就包括其中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但在离婚之后,可能一方觉得之前协商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高或者过低,......


·财务帮助公司偷税漏税应当怎样判罚?
      财务帮助公司偷税漏税应当怎样判罚?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维权投诉哪个部门?
      您都知道的是网络生活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的快乐,因为网络当中可以看电影,也可以打游戏。但是,网络也存在着一些不利的影响。尤其是网络存在虚拟情况可能会传播一些不好的事项。这个时候需要进......


现在很多人因为一些问题而离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