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范围有什么规定?

  现在我们国家的高层建筑是非常的多,高层建筑一多高空坠物的案例也会时有发生。对于高空坠物我们您都知道会有连带的责任的,如果确定不了肇事人的话整一栋楼基本上都会有所赔偿。那么高空坠物范围我们国家有什么规定呢?
  一、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
  高空坠物险顾名思义,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 经济损失。在这里要提醒各位的是,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
  二、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三、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四、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对于高空坠物范围的确定我们其实可以从文字中就可以看出来,就是东西在高空中掉了下来就是属于高空坠物。高空坠物的危害是非常的大的,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对自己的窗边的东西注意,以免掉下去伤人。我们行人也要尽量靠墙走,这样也是可以有效避免高空坠物的。
  
  
  
总结:现在我们国家的高层建筑是非常的多,高层建筑一多高空坠物的案例也会时有发生。对于高空坠物我们您都知道会有连带的责任的,如果确定不了肇事人的话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


·劳动法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法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一、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无法领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自诉重婚罪立案后怎么办?
      一、自诉重婚罪立案后怎么办?可以提供证据,由司法机关判决处理,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


·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身份证对于每个人涞水都是非常重要的,是我们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办理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但是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那么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条件是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为......


·刑事诉讼法抗诉期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诉讼法抗诉期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抗诉期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


高空坠物范围有什么规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