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受伤情况不同

  根据受伤情况不同,也会有不同的状况,就比如最坏的情况就是死亡,本人是不肯能在自己去做工伤鉴定的,还有一些比较严重的伤,骨折,昏迷等等。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受伤也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哪些人可以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以上就是国家的一些规定。现在的中国在迅速发展,肯定也是人才辈出,能降低伤害的可能性也越来越高了,毕竟生命是这么可贵,人们也不会为了赚钱把命都搭进去,活着还是胜过一切的,虽然死亡在工作中时有发生,但是没有人愿意为了那赔偿款送上自己的生命,毕竟活在当下这越来越美好的世界,肯定也是一种享受。
  
  
  
总结:根据受伤情况不同,也会有不同的状况,就比如最坏的情况就是死亡,本人是不肯能在自己去做工伤鉴定的,还有一些比较严重的伤,骨折,昏迷等等。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


·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的个人之间在涉及到借款问题时,也会约定一定的利息。而这个约定同时又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那在实践中,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呢,换......


·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
      不管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对于那些享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主体来说,都是需要将孩子抚养至成年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民事主体,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的情形,此时,在掌握女方不尽......


·如何计算城市拆迁补偿?
      如何计算城市拆迁补偿?一、如何计算城市拆迁补偿?(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地产评估价格法定权属房屋装饰约定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房地产评估价法......


·探望权时间范围具体是什么时间?
      探望权时间范围具体是什么时间?在一般的离婚诉讼中,因为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子女,所以在诉讼中很可能因为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多少发生争议。在法院判决了子女抚养权归属后,另一方就要支......


根据受伤情况不同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