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全责本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全责本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发生伤亡或财产损失,是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时,如果有责任,第三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一、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
  ,不能赔付由于你的责任造成的你自己的车辆的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只有保了车损险(无论是谁的责任)才能赔付你自己的车辆损失。
  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汽车发生事故车辆严重损伤,全责方先用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维修费用,当维修费用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如果维修费用超出所购买的保额后,需由全责方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三、第三者保险定义:
  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 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只要你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如果出险如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双方应由强制三责险承担的部分(摩托车也必须要上强制三责险),你和摩托车车主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另外,永远不要有把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的想法,责任该怎么定,就怎么定。没错,全责了,你的保险公司是赔的多了,但是,就这个事故而言,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也就相应的减少了。而且,有一点别忘了,对方是人,不是物品。人被你撞伤了,而你又是全责。对方会盯牢你的。想一次性把案子结清往往会产生一部分额外的费用,而这笔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的,只能你自己掏腰包。这样一来,定个全责,你往往会亏的更多综上所述,全责本车交强险如何赔偿,第三者指的是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为车辆发生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第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元,第三方死亡赔偿11万元,如果无责任,第三方财产损失赔偿100元。
  
  
  
总结:全责本车交强险如何赔偿,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发生伤亡或财产损失,是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的主体?
      一、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的主体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单位犯诈骗罪,但高管人员以单位名义,为谋取单位利益实施诈骗行为屡见不鲜。作为单位负责人,为单位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1、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案件事实发生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生、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人员进行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审判人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


·当事人拒绝辩护有几次机会?
      一、当事人拒绝辩护有几次机会?1、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拒绝辩护只能拒绝一次,拒绝指定的辩护律师的,需要正当理由,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必须有辩护律师。2、一般案件可以拒绝两......


·员工得肺结核辞退需要赔偿吗?
      员工得肺结核辞退需要赔偿吗?劳动者得肺结核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因此......


·买卖合同纠纷要哪些证据?
      如果你在销售合同上遇到纠纷,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资格的证据。(一)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居留证件、护照、港澳台同胞回国证明等材料;乙方为法人或......


·民法总则对宣告死亡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民法总则对宣告死亡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一、民法总则对宣告死亡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


全责本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