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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二审赶上新刑法实施怎么判

  所有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不可预计的,因此有些情况比较巧合的就是,在案件审判的过程当中正好遇到我国对于刑法的修改,而刑法修改以后正式出台实施了是属于当事人提起二审的期间。这样难以避免的就会遇到新刑法和旧刑法当中对该罪名的规定有所冲突的。人们自然就会特别的关注在我国二审赶上新刑法实施怎么判?
  
  一、在我国二审赶上新刑法实施怎么判?
  
  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
  
  我国刑法一个重要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如果一审判决后新的刑法条款生效,二审判决是否适用新刑法要看是否对被告人有利,如果有利,适用新刑法;如果不利,适用原刑法。
  
  刑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像是这种状况我国所适用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就是二审期间如果新刑法当中对该罪名规定的量刑是比较轻的,那工作人员自然就应该用新刑法对该罪名进行判决,如果新刑法加重了判决结果,案件是发生在新刑法实施以前的就按照旧刑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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