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如今

  现如今,由于当初结婚时考虑不周或者因为第三者插足,离婚的已经屡见不鲜。而当一对新婚夫妇在婚姻关系达成那一刻,就已经拥有了共同财产。那么当女方出轨并且怀孕时势必感情破裂,在这之后出轨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下面请看我给你解答。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知识:
  
  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当一段感情破裂之后,必然是出轨的一方具有过错,但是另一方必须要出示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据才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不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好好爱着对方,一段感情的破裂从根源上讲,双方都有一定的问题,我们要找到问题去解决,多沟通,才能让感情稳定长久。以上就是关于出轨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的解答了,相信你一定明白了。
  
  
  
总结:现如今,由于当初结婚时考虑不周或者因为第三者插足,离婚的已经屡见不鲜。而当一对新婚夫妇在婚姻关系达成那一刻,就已经拥有了共同财产。那么当女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有时候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法院并不会判决离婚。那么日后就有可能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同样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离婚起诉状。那么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


·证明一方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一方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


·工程质保金验收比例调整到多少?
      质保金的用途在于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用来支付相关修理费用。同时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资金。质保金收取比例发生了调整,主要是为了规范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建筑行业的企业负担。因此采取了下......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职责和费用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职责和费用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职责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是代理委托人参加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业务上的工作内容基本类似。相对于一审而言,二审是终审......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有什么内容?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有什么内容?一、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存在较大的分歧,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有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作为《司......


现如今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