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总经理的这一职务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了,而且总经理跟董事长之间的职权相互并不冲突的,有很多大型公司的分公司的所有事项基本上都是由总经理一个人来负责的。但是有部分的普通职工认为本公司的经理只能有一个,所以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一、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当中并没有规定,公司只能够设立一个经理,经理的人数可以根据公司的规模和岗位的需求来决定。
  
  经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事务的负责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由董事和自然人股东充任,也可由非股东的职业经理人充任。
  
  经理依照公司章程、公司法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公司经营权力,并有任免经营管理干部的权力。经理是公司对内生产经营的领导,也是公司对外活动的代表,其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即使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规定的权限范围,一般也都视为公司行为,后果由公司承受。
  
  二、公司法中总经理职责有哪些?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法经理由股东会选举是否有规定?
  
  1、董事长是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总经理是有董事长指派。
  
  2、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股东会。
  
  3、总经理表示他既是董事会成员之一的董事,又是负责经营的总经理;若仅仅只是总经理职位,至多只能列席董事会,无法参予表决。简单言之,总经理只是一个组织内的职位名称而已。总经理的权力有多大,要参考其雇佣合约条款及工作范围。总经理位置有多高,要研究其组织架构图 ,有不少企业其内部有不少于一个总经理。
  
  有些公司除了有总经理以外,还会设有副经理,然后根据公司所经营的具体的项目有销售经理,大堂经理,服务经理等不同的经理职务,这些经理都是在各个部门总管该领域内的一切事务的。
  
  
总结: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总经理的这一职务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了,而且总经理跟董事长之间的职权相互并不冲突的,有很多大型公司的分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农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


·抚养费规定
      抚养费规定(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


·最大的国家赔偿案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最大的国家赔偿案的赔偿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方式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司法赔偿三种方式。国家赔偿一般是由于国家机关单位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或者其他权利进行侵犯所应该支付的......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


·退回补充侦查情况包括了哪些
      一、退回补充侦查情况包括了哪些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