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管局解押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现代生活当中,如果要向银行进行大笔的贷款的话,那么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的贷款担保方式,比较常见的还是利用房屋来进行抵押,所以这个时候房管局就会发放一个他项权证,在还款之后就会解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房管局解押他项权证需要多久?一、房管局解押他项权证需要多久?通常情况下,在还完贷款之后,3-5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解除了。1、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2、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3、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在这里可以告诉您的是,房管局解除他项权证的话,必须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必须要还完房屋的贷款,当然在还完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解除了,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办理他项权证的具体时间规定。
  
  
  
总结:现代生活当中,如果要向银行进行大笔的贷款的话,那么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的贷款担保方式,比较常见的还是利用房屋来进行抵押,所以这个时候房管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二手房屋的买卖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房屋的买卖程序是怎样的消费者应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心理承受价位等,然后依照以下步骤进行交易:(一)了解和寻找房源了解和寻......


·一、赔偿的抚恤费可否立遗嘱?
      一、赔偿的抚恤费可否立遗嘱?无效,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财产,因此,死者生前立遗嘱处分这两个是无效的立遗嘱人不能将抚恤金和死亡补助金在遗嘱中处分,该处分行为无......


·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可以鉴定?
      在我们的现,在许多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来辅助案件,查明事实的真相,因此当事人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鉴定。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他们对于司法鉴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他们就很想知道......


·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现在有不少的单位在人事聘用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不少的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少劳动者对此感到非常的不安,很多人对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存在疑......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房管局解押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