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醉驾案件当中

  在醉驾案件当中,对于醉驾的判处来说,最直接的标准就是驾驶员的酒精含量。根据驾驶员的酒精含量接测结果,交警部门会对其进行相对应标准的处罚。那么根据规定醉驾如何争取从轻呢?针对该问题在下文中的内容里进行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
  根据规定醉驾如何争取从轻?
  认罪悔罪态度好,可减轻处罚;初犯且态度好,可减轻处罚;因抢救病人等特殊情由的,可减轻处罚。酒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主要原因,所以法律对酒驾做了严格的规定,现在酒驾甚至可以达到刑事责任。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酒后禁止驾驶,当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办案,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或者家属,尽量弥补过错从而减轻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你吹到200mg/100ml以上酒精浓度的话,虽然也还是醉驾,但法院在量刑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会考虑从重的。因为200mg/100ml以上就是严重醉驾。所以您知道啦。别以为80mg/100ml就是分界线,过了200mg/100ml一般想缓刑是很难的。同样是醉驾,在哪开车也不一样醉驾的危害除了跟酒精浓度挂钩,还能跟什么因素挂钩?地点。对,你醉驾的地点。你想啊,同样是醉驾,在地理位置偏僻,人烟稀少的地方醉驾和在人群多的地方醉驾,其危害风险能一样么?显然不能。所以路段是量刑时法官通常会考虑的另一个指标,如果你是在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或者高速公路上醉驾,也会考虑重判。同样是醉驾,不同车不同人也不一样此外,同样是醉驾,不同的人和不同的车开处罚都会不同,如果你曾有过酒驾或醉驾历史,属于'二进宫',毫无疑问会重判。其次,如果你开的不是私家车,是营运车辆,比如校车、客车,那对不起,更要重判,你在拿一车人的生命开玩笑。上面说的这几个因素都是比较刚性的指标,无论哪个法官审判醉驾案都会考虑上述重要的因素。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在大的框架下,也有一些细节会影响法官判案,不过这些细节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量刑,那就见仁见智了。综合全文中的内容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根据规定醉驾如何争取从轻该问题来说主要需要从驾驶员的角度来说。一般来说,对于醉驾情况的分析是从轻处罚的最直接途径。除此之外,驾驶员在处罚过程当中,认罪态度良好,并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的情况也可以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总结:在醉驾案件当中,对于醉驾的判处来说,最直接的标准就是驾驶员的酒精含量。根据驾驶员的酒精含量接测结果,交警部门会对其进行相对应标准的处罚。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格式样本是什么?
      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格式样本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便可达到结束的状态。在原则上这已经达到至善至美的状态,公民不能再进行上诉。那么经历一级二级的审判都少不了......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进行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考虑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但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材料。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责任主体如何进......


·一、个人社保补缴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社保补缴操作流程是什么?1、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7号,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生产销售劣药法律责任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法律责任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按照3倍工资发放,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在醉驾案件当中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