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进行

  
  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有考勤表的,因为这样可以及时的看清员工有没有旷工,如果员工在没有任何的说明情况下旷工正常企业是不允许的,所以此时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进行的?我们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介绍,您一起来看下吧。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这一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实践中尚未真正实施,但笔者认为有必要向用人单位告知有这样的规定存在,也许不久就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贯彻。
  
  (二)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劳动者拒不签收通知,而用人单位又没办法强迫劳动者签收。建议可采取如下应对方法:
  
  1、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内容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2、《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用人单位)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劳动者)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劳动者拒不签收的情况,即按照上述劳动者家庭地址邮递相关文件,并保留邮递凭证作为证据。
  
  (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
  
  1、如何收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规违纪证据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作为证据:
  
  (1) 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
  
  (2) 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
  
  (3) 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
  
  (4) 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
  
  (5) 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
  
  (6) 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2、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
  
  (2)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 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
  
  (3)对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
  
  (四)特殊程序
  
  特殊程序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员工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事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为劳动者培训或调岗;情势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裁员前,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此处的“先另行安排工作”、“先培训或调岗”、“先协商变更合同”和“预先报告”就是特殊程序,应注意与法定条件相结合,在此不再赘述。
  
  (五)后义务程序
  
  用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证明,并有义务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材料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会有权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确定员工无故缺勤那么这个时候就会与员工解除劳动程序的。之后会通知劳动者并且会向其说明原因,如果劳动者对于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进行反应。
  
  
  
  
总结: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有考勤表的,因为这样可以及时的看清员工有没有旷工,如果员工在没有任何的说明情况下旷工正常企业是不允许的,所以此时旷工解除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聚众斗殴砍人的情况怎么处理?
      聚众斗殴砍人的情况怎么处理?一群人拿着一些刀,一些铁棍实施打人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一般这样的情况都很难控制,因为涉及的人实在是非常的多,所以聚众斗殴的行为,一般都会有人受......


·2023年医疗行贿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行贿规定是什么?医疗行贿规定是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389条和393条来进行一定的量刑处罚,行贿罪量刑标准主要体现在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与第三百九十三条。《刑法》第三百八十九......


·一、交通事故被撞死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被撞死怎么赔偿多少钱?具体数额参考受害人所在地及户口等因素,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一、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


·一、交通事故闯红灯怎么判责任?
      一、交通事故闯红灯怎么判责任?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下称规则)之规定,行人擅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主动型过错行为,因此,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


·犯盗窃罪诈骗抢夺罪什么情况下可以互相转化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互相转化的情形。罪的转化涉及到转化犯的概念,是指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进行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