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

  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
  
  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吗?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法院费用,男方可以选择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抚养费给付应考虑的因素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首先在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女方提出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用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抚养费用的支付,它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当然,如果说女方的经济比较困难的话,可以适当的减少这个费用。
  
  
  
  
总结: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吗?《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故意杀人造成重伤害判刑多少
      故意杀人造成重伤害判刑多少一、故意杀人造成重伤害判刑多少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在实际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或者当事人自身的要求等等,有时会出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但是取保候审的情况也是需要各类条件满足才能够申请的。并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也有所限制。那么取保候审......


·版权登记汇编作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版权登记汇编作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需要如下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


·绝对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绝对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是怎样的?交通违章申诉流程如下:1、首先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确定后可以及逆行申诉。2、申诉之前要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交上罚款,扣分,这时你会......


·法院对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


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