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房产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解决房地产纠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我国根据《仲裁法》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负责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房地产纠纷的当事人当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诉讼。
公司可以将房地产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对如何维权产生疑问,或者觉得自己不能有效解决纠纷,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或者找专业人士代理。
二、如何避免房屋装修纠纷
1、对装修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和等级书面作出规定。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消费者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甲醛、苯含量等方面的规定。我们一定要当面核实清楚材质、规格和等级,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出现,以免装修公司随意提供不合格、不环保的材料。
2、防止装修公司在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消费者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你讨价还价的最后成果均烟消雾散,落得一身被欺骗的感觉。我们在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不怕辛苦,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
3、防止装修公司在最后提供给客户的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般情况下,装修公司或工头会给消费者一个最后给定的样本,要求消费者确认并签合同,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对某些材料进行偷换。
4、防止装修公司在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5、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过关,趁消费者不在进劣质材料。
有的干脆不先告诉消费者装修进程,先让劣质材料使用在隐蔽工程里。消费者要不定时地出现在工地上,避免装修工头摸清了你的时间规律打时间差,有请监理的最好要求监理天天有1一2小时在工地上。
综上,是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以及“如何避免房屋装修纠纷”的有关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实际上,装修能把冷冰冰的房子变成温馨浪漫的家,挥洒再多的汗水装修者也愿意。但在装修前、装修中、装修后的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情况不了解,往往出现许多空子,被那些装修骗子所利用。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了解相关的维权方式以及装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也可以咨询下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总结:房产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左转弯闯红灯扣几分
左转弯闯红灯和普通闯红灯的处罚是一样的,罚200元,扣六分。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无论何种理由,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会依法......
·四川劳动仲裁程序
四川劳动仲裁程序四川劳动仲裁程序一、申请四川省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
·1、主贷、次贷有讲究
1、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遗产,不过,因车祸去世的,去世后的赔偿款不算遗产。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
·南京市2023年度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市2020年度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什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
房产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