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诉法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在法治社会的当下,但是很多人的法律知识还是有很多不足,所以违法行为也有很多,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民众知道违法后的惩罚力度,现在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我国刑诉法方面的知识,刑诉法拘留期限规定是多久呢?
  所谓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逮捕后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的羁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办理刑事案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一、拘留、逮捕后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根据新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讯问。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四日。
  
  四、侦查阶段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这是对侦查阶段羁押期限的一般规定。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了可以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和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主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第127条规定情形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分别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五、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中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中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六、人民法院审理阶段的羁押期限
  
  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法院二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全文向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刑诉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与相关法律知识,拘留不是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性的措施,公安机关也不能随便做出拘留处置,还需要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由人民检察院做出审查批准,所以由上总结来看,拘留最长期限为37日。
  
  
  
总结:在法治社会的当下,但是很多人的法律知识还是有很多不足,所以违法行为也有很多,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民众知道违法后的惩罚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分公司法人注销可不可以?
      分公司法人注销可不可以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


·误工费半年还是多久?
      误工费半年还是多久?误工费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若不构成残疾,算至出院日。这是《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释》中的规定。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根据劳动法员工过失辞退是什么意思?
      根据劳动法员工过失辞退是什么意思?过失性辞退是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五金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五金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五金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需方单位(甲方):供方单位(乙方):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小车闯红灯怎么处罚 处罚依据是什么?
      小车闯红灯怎么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一、小车闯红灯怎么处罚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


刑诉法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