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相关解读
  
  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
  
  毕竟,购房者的目的是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没有什么比尽快住上新房,所带来的经济效用更好的了。
  
  当然,房子作为重要的家庭资产,具体什么时候买、未来房价走势这两个问题,也是要关心的。
  
  2、房价不会大跌
  
  一方面,房地产仍被定位为“支柱产业”,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已经建立起长效机制,在这双重背景下,国内房价基本不可能出现大跌。
  
  从过往十几年的地产调控政策来看,不管是调控处于强周期还是弱周期,几乎所有调控政策的表述,都是“确保房地产平稳运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从未明确表达过“希望房价持续回落”的意愿。至于大幅下跌乃至暴跌,则更不被允许。
  
  几乎一切所谓“楼市或将大跌”的言论,几乎都出自媒体与个别人的解读。
  
  过往十几年中,楼市的确存在“短时间”的快速下跌,但一部分是源于房产新政的突然出台,如北京2010年出台的“3·17新政”以及更早的“新国十条”,另一种是整个经济环境的不景气,如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但这些因素,都无法支持房价的长期下跌。
  
  但短期内,房价暂时回调可能性较大
  
  上面从长线角度,说明了房价基本不会大跌。
  
  再说说为什么短期内房价暂时回调可能性大。
  
  去年10月召开的十九大,是监管第一次在最高规格的会议上明确房地产市场核心策略:住房不炒。
  
  可以说,这句话意味着各地房价暴涨的时代,基本结束了。
  
  我们知道,全国代表大会5年一次,“住房不炒”的核心一旦并明确,至少是5年级别的,未来几年,一切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政策都要围绕这个展开。
  
  以租代售、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等楼市新政,让调控手段变得更加精准,在这种情况,房价泡沫过高的城市必然会回归理性,房价会在短期内得到平抑。
  
  3、何时买房最划算?
  
  (1)根据“信贷程度”观察买房时机。
  
  楼市调控手段有限价、限购、限售、限贷等等,从经验来看,这些所有手段中,“限贷”(包括提高首付比例、提高商贷利率)的效果最为明显。因为它不仅直接提高了购房门槛,而且减小了购房杠杆、压制了购房需求,最重要的是提高了炒房者的资金成本。一旦首付比例超过5成,炒房者会减少很多。
  
  如果你所在城市已经收紧信贷达到两年,房价有可能进入一个阶段性底部。
  
  (2)根据“首付比例”选择抄底时间。
  
  这个首付,指的是二套房的商贷首付。一旦首付比例下调,往往构成房价上涨预期,如果您是刚需购房者,可以在首付比例上调伊始果断出手,有可能买在阶段性低点。
  
  (3)上述时机叠加岁末年初
  
  如果上述时点正处于岁末年初,那么价格“抄底”的效果往往加倍。
  
  岁末年初历来是楼市交易的淡季,尤其二手房市场,有些房主出于回笼资金、年末资金周转的需求,往往压低价格,以求尽快出手。
  
  如果你是个全款购房者,现金为王,议价空间往往更大,运气好,甚至能买到比市价低10%~15%的房子。
  
  二、部分热门城市房价见底时间
  
  各地的调控时间、调控力度各有不同,调控结束(尤其是限贷结束)时,往往意味着楼市的供需开始转换,房价处于阶段性底部,并即将回暖。
  
  遵循“先来后到”这个简单逻辑,热门城市房价见底顺序大致为:
  
  三个一线城市:首都调控力度最大、调控焦点城市,同时也是最早实施房贷“限贷”的城市;
  
  其中另外两个紧随其后。
  
  这三个一线城市,北京是在2017年一季度结束了之前的商贷打折局面,开始上调利率,房价陆续回落,上海也是在去年下半年之后,陆续开始下跌。
  
  部分二线城市:近年来房贷陆续收紧;
  
  其中部分城市基本是限售限购等调控,未有明显的限贷政策。
  
  2010年的温和调控政策,市场用了两年多的时间走出底部。
  
  而此次调控政策力度较为迅猛,市场价格打底时间将更快,预计将在一年半到两年。
  
  也就是说,一线城市可能在2018年下半年逐渐形成底部,强二线城市或许在2019年上半年企稳,
  
  其他城市,估计也能在2019年下半年之后陆续企稳。当然,期间没跌的,还是存在跌一下的预期。
  这个购买房屋是否划算,肯定是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来进行考量的,还有就是国家的关于房屋购买的调控政策,所以在这里将购买房屋相关法律政策,在这里都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总结: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相关解读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毕竟,购房者的目的是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没有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


·非法集资案件处理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也为了维护社会安定,最高院对司法机关审理各类案件的审理时间都做了规定,对于逾期还未审结的,是会受到处罚的。在司法实践中,以非法集资为由举报他人的现象也是较为常见......


·一、继承宅基地的要求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继承宅基地的要求是怎么样规定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父母也不能以遗嘱的方式......


·仲裁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仲裁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您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都有可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劳动关系也需要遵循不同的手续。特别是,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后......


·交警对新手单独上高速如何处罚?
      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