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首先您购买了二手房后最关键的一步是及时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
  
  1、所谓“签约”是指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屋产权主管部门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3、“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所需资料。按照产权监理部门的要求,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买卖双方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出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买入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怎么防范二手房产权陷阱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其产权是通过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登记予以确定的。在房地产登记机关的登记中,包含了房产的各种相关信息,如:所有权人、房产的具体物理情况、是否设有抵押、是否被查封、是否已出租等等。通过向房产登记机关查询,购房者可以确切地知道卖房者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的产权、是否存在着其他共有人、是否仅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是否已设定抵押、是否已被查封、是否已出租、是否为居住用房等等。通过对这些信息的了解,购房者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
  
  1、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应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此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
  
  2、如卖房者仅为产权共有人之一,则可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
  
  3、如该二手房上设有抵押,则可要求卖房者在消除该抵押负担后方与之交易。
  
  4、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则可在该二手房被解封后方与产权人交易。
  
  5、如该二手房已出租,则应要求卖房者出具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6、如该二手房为商业用途房,即可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继续交易。
  
  7、如卖房者仅仅只有使用权,在其取得完全的产权之前,应中止该交易。
  
  但是这些远未涵盖形形色色的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所有产权陷阱,所以购买二手房时有必要问问专业的律师看看二手房产权陷阱到底有哪些,一做好防范措施,尽量杜绝购房受骗事件的发生。
  
  
总结: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首先您购买了二手房后最关键的一步是及时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什么是自动放弃抚养权自动放弃抚养权
      什么是自动放弃抚养权自动放弃抚养权,就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不想要抚养孩子,双方订立抚养权协议,由另一方抚养,而一方则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


·故意杀人案开庭原告辩护人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故意杀人案开庭原告辩护人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一,什么是债券债务清理报告由财务人员牵头梳理出需要解决的债权债务事项,会同各部门针对往来款项逐项落实责任,制定清理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报清理情况。发......


·自书遗嘱也有无效风险,立遗嘱究竟应该注意哪些点?
      自书遗嘱也有无效风险,立遗嘱究竟应该注意哪些点?随着社会发展,现代人的思想较以往有了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死亡看得更开,不再避讳死亡,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关注自己的身后事。很多老......


·怎么样处理网络侵权行为
      怎么样处理网络侵权行为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


·企业进行裁员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裁员无论对企业而言,还是对其员工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所以不能随随便便的。因此在裁员方面,我国是做出了相应的条件规定。那么,在法律上,企业进行裁员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