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各地由于经济的发展不同,以及土地的类型等不同,就会存在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什么是征地补偿?什么又是征地补偿标准?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又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问题,希望可以解除您的疑惑。一、对于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来确定补偿措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就为您解答到此。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征用耕地、园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一万亩以上,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直辖市郊区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五十万人口以上城市郊区的土地,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其他地区耕地、园地三亩以上,林地、草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上述限额以下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其实征地的目的在于发展,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以此在国家征地的时候,我们需要积极的配合,但是也要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上关于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就简要为您解答到此,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本网站也有在线的律师为您提供解答,欢迎您前来咨询。
总结:各地由于经济的发展不同,以及土地的类型等不同,就会存在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什么是征地补偿?什么又是征地补偿标准?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只要存在法定的情形就可以进行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
·离婚后探视最少时间
离婚后探视最少时间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
·受贿赃款的上交问题怎么处理
受贿赃款的上交问题怎么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九、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
·工伤认定纠纷中的误区有哪些?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除了尽快治疗伤情、恢复身体健康以外,最关心的就是能否获得工伤赔偿了,而获得工伤赔偿的首要前提就是要通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但在具体实际中,由于有些工伤......
·盗墓大盗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盗墓大盗判刑的标准是什么?《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
·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
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网络的普及带来的后果有好有坏,好的是使我们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网络化信息时代,坏的是增生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现在我国对网络监管也愈加严格,但是有些诈骗手段......
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