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具体贷款时规定的公积金交纳时间,是根据不同的城市来界定的。就北京来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没满一年,是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怎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由此可见,您要想知道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的这个问题的话,还得自己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问询的。而且还要求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的前半年都是连续性一直有缴费的,就像我们开头讲到的北京就要求买房前一年都没有断缴,所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的时间限制每个省份可能都不一样。
  
  
  
  
总结: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具体贷款时规定的公积金交纳时间,是根据不同的城市来界定的。就北京来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买房子资金监管的概念是什么?
      一、买房子资金监管的概念是什么?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


·小区高空坠物起诉所有业主应当承认责任吗
      近几年有关于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频繁发生,也受到广大群众和政府部门的关注。同时在相关部门的规定下,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后,当事人有权提出相关诉讼请求并索求相应的金额赔偿,承担责任方应......


·飙车扰民会受什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如何保障安全生产?建筑工程因为施工环境相对复杂,稍不注意便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向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生产人员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就变得十分重要。接......


·宣布破产要哪些条件2023
      宣布破产要哪些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一、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