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福州司法鉴定如何进行真伪辨认?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司法鉴定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在诉讼活动当中体现的比较明显,司法鉴定它是运用专业的知识多进行的,因此它所提供的效率是比较专业的,那么福州司法鉴定如何辨别真伪?实际上是专为很多的方法的,比如说对于鉴定主体进行审查等等。
  
  
  一、福州司法鉴定如何辨别真伪?
  
  
  1、对鉴定主体进行审查
  
  
  (1)审查鉴定机构、鉴定人是否合法,是否具有鉴定资格.法律规定,对有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必须由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有在无法定鉴定机构的才由法院指定或委托其他鉴定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这说明并不是只要具备专业知识就可以随便进行鉴定的,即便其鉴定结果有可能是正确的。
  
  
  (2)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解决专门性问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的认识结果,这一认识结果是建立在鉴定人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基础之上的。
  
  
  (3)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鉴定人是诉讼参加人,因而其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回避的规定,即其必须是控辩双方以外的保持科学立场的中立人,否则,其所作的鉴定结论应视为无效结论,不予采纳。
  
  
  2、对鉴定内容进行审查
  
  
  (1)审查鉴定内容是否属于鉴定机关业务范围.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所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开展鉴定业务,不得从事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司法鉴定事项.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超越其被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从事鉴定活动,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应为无效的鉴定结论。
  
  
  (2)审查鉴定客体与案件之间有无关联性.只有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所需要的,对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客体作出的鉴定结论才可以在诉讼中使用.如对一把作为凶器的水果刀进行鉴定,鉴定要求是判明刀上遗留的血型和指纹,那么鉴定结论中关于遗留血型和指纹的部分可运用于诉讼,而证明其他无关内容的部分就不应该在诉讼中被采用。
  
  
  (3)审查鉴定人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是否先进,操作程序是否规范,采取的方法是否正确.具体包括审查鉴定人运用仪器设备的条件是否先进;技术检验手段是否完善;检验步骤、方法是否正确;其所获得结论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如何等.在鉴定中,往往只要在某一个环节出现差错,或检测不到位,都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和可信度.当然,进行该项审查时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技术问题,可能为办案人员所不能理解,出现这种情况,可通过向专家咨询予以解决。
  
  
  3、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查
  
  
  (1)审查鉴定结论的依据是否充分.鉴定结论的科学依据越充分,鉴定人对受检物特征的认识才能越深刻,其结论的可靠程度才能越高.具体包括审查鉴定结论所依据的原理是否科学,是否经过实践反复证实,在科学上、法律上、是否得到承认;是否在本质上把握了客体的特性,而不是停留在对局部特征的感知上;对特征符合点和差异点的解释是否全面,是否符合情理.同时,还应审查鉴定书的结论是否清楚、逻辑性是否严密.我们应该记住“鉴定结论必须是检验所见”,必须符合科学原理。
  
  
  (2)审查鉴定结论的推理是否符合逻辑规则.在作出鉴定结论时,不论是依据逻辑判断还是规范评价,其推理的形式必须符合逻辑规则,即鉴定人依据观察和发现的特征、现象,能够合乎逻辑地得出鉴定结论.否则,其鉴定结论就不具有科学可靠性.在推理过程中,常犯的错误有以偏概全、偷换概念等.对于存在这些情况的鉴定结论,可以直接排除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另外,我们还应当审查客观依据和鉴定结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联系是否紧密。
  
  
  二、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在怎么体现的?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福州司法鉴定如何辨别真伪这个问题,这种司法鉴定的鉴别真伪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可以通过鉴定主体来进行审查,以及鉴定机构鉴定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是否解决了专门性的问题,除此之外,给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体现。
  
  
  
  
总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司法鉴定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在诉讼活动当中体现的比较明显,司法鉴定它是运用专业的知识多进行的,因此它所提供的效率是比较专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公司法人股权变更手续应该要如何办理?
      如果一个公司因为经营监管不善,或者是由于盈利有限制,那么可能就会涉及到股权转让的情况,对于股权转让的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公司的法人应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的部......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民事权利主体双方订立合同确立法律关系。任何合同都有可能履行不当导致合同违约。在双方当事人对于履行不当有约定时的赔偿责任法律也有规定。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商业......


·著作权需要登记才会受法律保护吗?
      著作权需要登记才会受法律保护吗?需要登记才受法律保护,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


·婚前财产应该如何约定 怎么约定婚前财产
      一、婚前财产应该如何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两种:(一)婚前财产约定形式对婚前一方的财产也可以......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如何追讨欠债?私人之间借款的,由于没有律师的参与,这个时候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比较大,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借钱之后不还,这对出借人来讲显然是很不利的,但此时又苦于......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


福州司法鉴定如何进行真伪辨认?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