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

  我们都能够知道关于行政处罚的一些相关的举措,如果要是受到行政处罚,可能会拘留,那么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根据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最长时间由原来的30天改为20天,具体的相关举措的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行政拘留最长是多久?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由30日减少为20日。对于多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草案曾规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但当时有意见认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同于犯罪,对人身自由限制的行政拘留是以教育为主的警示性处罚,并非时间越长效果越好,且执行行政拘留的成本高于其他处罚种类。所以,建议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宜过长。1、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取消关于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可以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明确他们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2、治安案件讯问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治安案件的讯问查证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缩短为最长不超过12小时。3、公安机关及民警办案应遵守行为规范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具体规定。什么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对于行政拘留的一些相关知识,我们也就能够清晰的认识到,行政拘留也是我们国家对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规范,那么我们也就能够知道应该要执法,但不犯法,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这些也只是关于行政拘留的一些小的知识,如果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我。
  
  
  
总结:我们都能够知道关于行政处罚的一些相关的举措,如果要是受到行政处罚,可能会拘留,那么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根据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最长时间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只有在《劳动合同法》中才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合同纠纷诉讼提交怎样的证据
      只要涉及到交易就难免不发生纠纷,而纠纷解决的方式也是各种各样,有的人选择协商,有的人选择诉讼。如果有人选择诉讼解决合同纠纷的话就应该知道合同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合同纠纷诉讼提交......


·合同纠纷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纠纷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纠纷不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每件50元至100元。2、涉及财产纠纷的,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


·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领取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领取对应的证书。其中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的当然就是离婚证。那么这个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合资公司法律问题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既具备资合性又具备人合性的公司,相比较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更加重视资合性,资合性的公司,比价没有感情,股东之间都是依靠数据讲话,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所以......


·如果拐卖儿童最多判多久?
      如果拐卖儿童最多判多久?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借收......


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