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时间是多久

  
  房管局是要面向当地的全体民众提供相应的行政服务的,所以很多重要的证件不是我们想什么时候拿到,工作人员就能马上办理好的。例如平时办理房产抵押的他项权证书就需要我们耐心的等待,如果是有了房产证以后再去办他项权证书的,那办理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时间大概是一周左右就可以拿到了。
  
  
  一、办理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时间是多久?
  
  
  5-7个工作日。
  
  
  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提交资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 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二、房屋他项权证的时效是多久?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
  
  
  三、房屋他项权证的用途是什么?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当然了,办理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时间也并不全都是七天,实际操作的时候,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同时办理的这种情形比较多,您也知道房产证办理的时候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还有就是加上国家也并没有对他项权证书办理时限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具体情况也是因人而异,然后他项权证书不存在着所谓的有效期,上面标注的日期是我们和银行约定的债务清偿期。
  
  
  
  
总结:房管局是要面向当地的全体民众提供相应的行政服务的,所以很多重要的证件不是我们想什么时候拿到,工作人员就能马上办理好的。例如平时办理房产抵押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发现网络金融诈骗团伙应该怎么举报?
      发现网络金融诈骗团伙应该怎么举报?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2、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链接://cyber......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我国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了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内容,是我国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依据。可以说,公司法人的特点您都已清楚,可对其是否为组织比较困惑。那么,在我国公......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医院在发生医疗事故后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应该首先需要对造成医疗事故原因进行确定,根据造成医疗事故原因来确定相......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同时投保......


·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
      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证据的证据能力具有重大的作用,是成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资格。证据能力规则对案件的证据的判断以及取证都有重大的影响,那么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所遵......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处罚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自身的隐私,尤其是个人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个人和单位通过获取个人信息来获得利益,国家为了打击这样的行为颁布了相关的法律,侵犯公民的信息是会......


办理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时间是多久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