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人不能申请领驾照

  哪些人不能申请领驾照在我国,想要驾驶机动车,那么首先要取得一个资格证,也就是人人们常说的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即驾照。不过,也不是任何一个公民都是能够申请领驾照的。那一般情况下哪些人不能申请领驾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领驾照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普遍要求150以上,特殊情况下要求155以上;2、视力至少是4.9以上,特殊情况下5.0以上;3、无运动障碍,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由此可知,要申请驾照需要符合以上年龄和身体条件,除此之外,有以下情况的也不能申请驾照。
  二、不能申请驾照的情况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民要想申领驾照的,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规定,同时还要通过相关考试之后,才能获得驾照,然后才可以驾驶机动车上路。至于哪些人不能申请领驾照,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即使公民取得了驾照的,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违章行为,导致自己的驾照被吊销。因此一定要小心注意了。
总结:哪些人不能申请领驾照在我国,想要驾驶机动车,那么首先要取得一个资格证,也就是人人们常说的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即驾照。不过,也不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对犯罪中止判什么罪名?
      对犯罪中止判什么罪名?犯罪中途停止对犯罪的定性是没有影响的。具体判什么罪名要根据案情和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犯罪中止对犯罪的定性并无影响,其影响的只是量刑部分。一般可以比照于既遂犯从轻......


·诉讼离婚经过的步骤是什么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求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同时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外,还要求按照规定的步骤来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经过的步骤可能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专利诉讼是有关专利纠纷的诉讼。广义上的专利诉讼指所有关于专利权争议的诉讼。狭义的专利诉讼仅指对专利机关有关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包括专利......


·交通事故中都涉及哪些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都涉及哪些赔偿费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


·补办身份证的程序是什么
      许多朋友的身份证到期以后就需要到派出所进行办理,但是也有一些朋友的身份证丢失,补办身份证的。补办身份证有着严格的办理程序,此外还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才可以进行补办。无论是办理身份证......


哪些人不能申请领驾照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