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丈夫去世孩子的抚养权可不可以交给老人?夫妻一方离世,抚养权主动归为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始终拥有对子女的监护权以及抚养权,如果妻子也离世,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丧失抚养权,交由对孩子有利的其他抚养人,亦可以是祖父母。
  
  
  
  
总结: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17条到第......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年限是多久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租赁的,那么使用权的租赁期限有限制吗?最高期限是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护理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护理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平均的收入状况,还有就是护理的人数,具体的护理的期限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


·无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
      无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机动车有没有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数额是相同的。区别在于,如果缴纳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赔偿限额不足的,再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