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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当今社会,由于缺乏婚姻家庭观念,很多人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即同居。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关系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当这种同居关系破裂时,往往男女也会因为财产分配而产生争议,那一般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财产该如何分配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同居关系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同居关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构成事实婚姻,而之后都称之为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同居关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既然同居关系与登记婚姻都是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应同等对待,即同居关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到民政部门办理或到人民法院诉讼。但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最好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同居关系是由于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有条件登记也不愿意去登记形成的。承认同居关系,不等于鼓励不登记。所以,同居关系与登记婚姻,不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要登记何用?因此,法律对同居关系的保护是相当有限的,以促使那些不愿登记的人早日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二、同居关系结束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关系财产的分割必须先判断认定该男女关系是不是在94年2月1日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如果是事实婚姻应该根据一般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1994年2月以后形成的则称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一)协议分割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二)判决分割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随着改革开放,新经济和新思想的涌入,当今中国未婚男女同居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这种同居形式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证,当双方关系破裂时,更有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困境。此时如果双方能够和平解决问题自然是最好的。如果对财产问题歧义较大时,就要到法院解决纠纷,此时就涉及证据的收集、诉讼程序、起诉书等专业范围了,如果自己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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