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上也比较完善,那么如果涉及到在工伤期间单位解散,并且被辞职了,要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非本人意愿,而被辞退的单位应该会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来看下文。
  
  
  工伤后无故辞,除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可以辞退受工伤的员工吗?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文章中给您详细的讲解,如果用人单位小子对员工的话,除非员工犯了某些不合法的行为,尤其是在职工工伤期间,单位想要辞退员工的,就应该有对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想了解更多的劳动法的内容,请随时联系我们律师。
  
  
  
  
总结: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上也比较完善,那么如果涉及到在工伤期间单位解散,并且被辞职了,要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遗嘱执行人权利有哪些,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
      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在审查了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此时往往会有一个遗嘱执行人来帮助继承遗产,而他们也享有一定的权利。那么遗嘱执行人权利有哪些呢?请跟......


·起诉状:由于是向法院来申请诉讼
      起诉状:由于是向法院来申请诉讼,所以原告必须向法院提交诉讼状,来写名字给诉讼的具体内容和理由是什么,同时这个诉讼状也应该交给被告一份,法院会根据诉讼状和相关的文件来判断自己应不应该......


·一、出轨要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轨要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一、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1、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2)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
      婚姻问题在当今社会大大小小普遍存在,可能会因一些情况需要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或者由于许多特定原因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很多人会上树申请婚姻无效您可能对起诉解除婚姻的费用或许有些疑问......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