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量刑上提到“情节特别恶劣”,作为本罪的情节加重犯予以更严厉的处罚,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搞清楚“情节特别恶劣”具体是什么意思。那么,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概念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样判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等。
  
  3、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
  
  4、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等等。
  
  看到这里,相信各位已经清楚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了吧。按照规定构成此罪,要求达到了严重程度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而要是存在特别恶劣的情节,意味着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会比较重。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一般是在5年有期徒刑以上追究责任。
  
  
总结: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


·入职几天签合同后辞职可以吗?有薪资吗?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技术和生活水平都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展,人们的机遇往往就在一瞬间。但是也会存在有许多工作者因为或多或少的原因在尝试了一份工作不久就选择离职的情况。对于这种情......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些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些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公众了解到的很多重要的信息,都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有信息公开的权利,并且政府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


·商业车险是什么意思,具体有哪些
      商业车险是什么意思,具体有哪些一、商业车险是什么意思商业车险还有一个称呼,叫做车辆商业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一、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费用是包括诉讼类型的费用的,还有就是对于债务人的财产来进行一个管理和分配的具体的费用,当然管......


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